陪嫁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
来源:熊大明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08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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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李某(男)与张某(女)结婚。女方陪嫁有宝骏汽车一辆,冰箱、空调各一台以及家具若干。2016年双方因感情不和,女方向浉河区法院起诉,要求离婚。就上述嫁妆,双方展开争论。
【法律解读】
陪嫁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
嫁妆是女方的父母赠予女方的,是女方的个人财产,不应予以分割。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,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,是结婚时女方的父母给予女方的,应认定是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,而不是赠与夫妻双方的,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,而不属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。
婚姻关系依法确立,夫妻在此后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,一般情况下都应归夫妻共同所有。但是,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,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,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,而不属赠与给结婚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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